【热点】社保那些事儿——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篇
广州人社 0000-00-00 00:00:00
省内转移“零手续”;跨省转移“线上办”、“跨省通办”

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知识

企业职工如何参保缴费

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申领

这期为你带来


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

一起来看看吧


一、政策依据

《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部规〔2016〕5号)、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法》(国办发〔2009〕66号)等。

一省内转移“零手续”

我省已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,全省统一政策、统一基金管理、统一责任分担机制、统一集中信息系统、省统一经办管理服务、统一激励约束机制,实现养老保险数据的互联互通。自2021年4月1日起,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,不再办理省内转移接续手续。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。

二跨省转移“线上办”、“跨省通办”

“线上办”、动动手指就行:参保人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(包括转入和转出),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(http://si.12333.gov.cn)、“掌上12333”, 选择“社保转移申请”功能,填写转移申请信息,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本人身份后,发起转移业务申请即可。

线下申请“跨省通办”:对参保人线下申请的,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,就近或选择任意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,不需要提供参保缴费凭证,一律通过国家人社部转移系统进行信息交换。

办理条件: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(非临时账户),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。

1男性不满50周岁、女性不满40周岁在广州市就业继续参保的。

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。

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,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。

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,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,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 年,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,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。



来源:广州人社